放眼全球,风头最劲的科技公司是谁?是微软?是Google?不,都不是,是苹果。
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苹果的市值超过微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这对于一家上世纪90年代还处于破产边缘的公司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苹果不断发布革命性的消费电子产品,包括iPod播放器、iPhone手机、MacBook笔记本和iPad平板电脑,其股价在10年里涨了10多倍。
苹果之风光,一时无两。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风光无限的苹果却遭遇了当头棒喝。
美国国会图书馆宣布,人们在六类情况中,只要不以侵犯著作权为目的的绕过技术控制,就不会遭受相关法律的禁止,就会成为数字千年著作权法规制的例外。在这六类中,特别引人关注的是第二类,即仅仅是为了提高手机本身已经存在的应用程序的交互性,增强其使用功能而绕过技术控制的,不会受到法律规制,iphone就包含在内,根据该法令,绕开苹果的技术限制,而下载未被苹果批准软件的行为将被视为合法。
乍眼一看,美国政府的这个规定好像没什么。
比如对于用户来说,这么做了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好像好处并不大,因为苹果已经声称这样做违反保修约定,造成iphone的不稳定和不安全,用户这么做虽然不违反著作权法,但苹果可以把该行为约定成其不履行保修义务的条件,苹果可以通过用户购买协议、声明等对”越狱”用户不履行保修义务。如果苹果不履行保修义务,那么对于购买这么昂贵的手机的用户来说损失将更大。
然而事情并没有看上去这么简单。
苹果之所以能够成为苹果,能够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除了其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创新之外,更在于其内循环的价值链条,或者说是封闭的消费体系。
美国政府的这个新规定,剑指的就是苹果最令人诟病的地方——不开放。或许美国政府的本意并不是想打击苹果的不开放,或许苹果公司认为这个规定不影响其根本,或许苹果的粉丝认为仅仅是一个已经存在很久的行为合法化而已,但,事实并没有如此简单。
苹果的理想,是想把用户奴役在给他们画好界限的王国里。在界限里,你有无限的自由,你有美好的生活。一旦跨界,那就对不起了。
然而,狂热的人们可能彻底忘记了那句古老的谚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不开放的价值体系,是苹果敛财的重要来源。然而这个不开放,可能也会成为最终衰败的要害。
人或物,盛极而衰的转折点,回头看去时,并没有多么轰轰烈烈,往往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愿这个新规定,不要成为苹果的转折点。但愿。(刘兴亮)
上周,在Adworld2010互动营销世界的活动上,我主持了其中的2010社区微传播与湿营销高峰论坛。这个论坛分为两个环节,我分别对话了草根微博主和精英微博主。就其中的一个给嘉宾设置的很有意思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这个问题是:目前中国微博领域比较领先的新浪微博用户数量已经达到千万级别,那么,中国微博用户规模什么时候可以达到上亿级别?是不是达到在上亿级别路上就会死掉?
对于这个话题,大多数嘉宾持悲观态度。飞象网CEO项立刚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坚决地表示不相信会有某一个微博做到上亿,他的理由是:“因为会分层,不同人有不同需要。”易观国际CEO于扬虽然不如项立刚那么坚决,但话里行间还是持怀疑态度。他表示要看其最终给用户创造的价值,为潜在的广告主创造的价值。从属性来看,于扬指出关键在于目前主要服务于中高端人群,而这个人群并没有上亿。
只有洪波是乐观派,他表示:“注册用户上亿不是特别难的事,但是活跃的人上亿短期内有点难度。”
和洪波一样,我也是个乐观主义者。微博的用户规模突破上亿级别,这是迟早的事。
1、网民规模巨大。据CNNIC最新统计报告,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全球第一的宝座牢不可破。
2、目前微博尚在市场培育期,还处在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微博在中国的真正流行,尚没有超过一年,就这样,领先的微博运营商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了千万级别。假以时日,破亿完全有可能。
3、微博症出现。一个产品能否火爆,能否达到破亿这个门槛,其中一个指标就是用户中毒指数。目前已经出现为数不菲的微博症患者,在他们眼里,“比老婆更贴心的是手机,比手机更亲密的是微博。”
4、当微博遇到3G,当3G遇上微博,一见钟情,很快擦出爱的火花。二者迅速眉来眼去,勾肩搭背,宽衣解带,立马融为一体。因为双方明白,都因为彼此获得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CNNIC的报告显示,在4.2亿网民中,手机网民规模达2.77亿,半年新增手机网民4334万,增幅为18.6%。这样的增幅,非常恐怖。其中,微博将有很大的机会。
5、这些年,在网民交流沟通的层面上,能够与即时聊天工具媲美的互联网应用,就是微博了。而中国领先的即时聊天工具QQ,其用户规模已经超过了10亿大关。
让中国微博用户规模早点破亿吧!(刘兴亮)
今天在微博里转发了条美国IT公司10大最佳创业搭档的新闻,结果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被博友们转发了1000多次,并引发了大家对于创业团队的很多讨论。部分评论很精彩,比如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先生回复我的这条评论:“创业最好有搭档,彼此扶持,鼓励,度过创业必经的难关。最好搭档还能够互补,比如说一个是技术专家,一个更懂商业或运营。”
更有很多朋友咨询,除了团队外,互联网公司要想成功,还应该具备什么因素呢?刘兴亮认为,从共性的、普遍的、基础的角度看,除了基础设施、市场机会、政府支持等外部因素外,互联网企业的成功的内部关键因素尤其重要,内部关键因素大体表现为以下五个因素:
1、激情
互联网企业的成功的内部关键因素的核心便是对互联网的激情。和其他行业相比,互联网是一个最最充满激情的行业,其多变、开放、竞争激烈的特性,决定了要在互联网中成功必须具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而这都源于对互联网的热爱。而成功的互联网企业都对互联网、对市场充满激情和信心,并建立起了柔性、灵活的管理体制,以保持企业内部的创新激情和热情。激情是互联网企业成功的“魂”,是根本所在。
2、视角
成功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从互联网的角度看世界、看行业,把握互联网的本质,重视个性群体用户的潜在需求和使用体验,将最具创新的服务在用户最想要的场景之内,用最快的速度、最丰富的方法提供给最需要它的用户。
3、团队
除了上文提到的创业搭档外,拥有一支默契、稳固、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核心团队也是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关键。同时团队还应该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技术实力,这样才能包括做好企业规划、有效获得资源、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并控制好财务。
4、策略
弹性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和商业模式,是互联网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只有健康、可拓展、规模化,并能持久发展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策略,才能把握市场机遇,适应多边的市场变化。
5、资源
风险投资的进入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海外融资上市渠道的建立也为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动力,提高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而期权发放也有利于核心团队的稳定。技术、产品、内容、联盟等资源也成为企业成功的重要资源。(刘兴亮)
经过十几年的蓬勃发展,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迈过了最初级的那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取得了很多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成就”:
A、据CNNIC最新统计报告,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全球第一的宝座牢不可破,至少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是相当的牢不可破了;
B、在4.2亿网民中,手机网民规模达2.77亿,半年新增手机网民4334万,增幅为18.6%。这个数量应该也是全球第一;
C、腾讯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互联网公司,美国媒体报道此事件时,标题里用了“不可思议”、“吃惊”、“不可想象”等词汇;
D、本土企业连连大发神威,跨国巨头纷纷灰头土脸。这份灰头土脸的名单很长,它们的典型代表有:Google、Ebay、微软、亚马逊、雅虎……
并且在可以预测的未来,中国的网民总数将会成为美、日、英、法、德五个发达国家的网民之和;将诞生一个市值1000亿美元的互联网巨头……
在一片骄傲之声的背后,我们不得不重视的是,支撑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创新力——已经没有前些年的那种势头,那种让每一个人都热血沸腾的新技术新应用正在变得越来越少。
这种创新力,正在放缓。
那种靠一个idea就可以打天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靠一个PPT就能从VC那儿骗到资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新技术新应用遍地开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打招呼都是“有什么好想法、好项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可能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行业发展了这么多年,各个山头几乎都被占领了,举旗四顾心茫然,红旗在手,插无可插。剩下的,可能只有一些小山丘、小土包了;
2、创新环境恶劣。创新环境的恶劣有这么几个层面:首先,是政策环境。众所周知,互联网的创新主要是由个人站长或微型公司来完成,BBS、IM、搜索引擎、博客、SNS、微博客等,无不是这样。然而,近一两年以来,尤其是针对个人站长这块,环境越来越恶劣。其次,是投资环境。这一两年,关于个人站长和微型公司能够融到资的消息是越来越少了。再次,是竞争环境。竞争环境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相互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不良性了;第二,巨头不给你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机会。
3、进入巨头通吃、摘果实的时代。行业巨头们有巨大的资源优势,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再加上中国市场普遍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于是总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创业者们辛辛苦苦干个两三年,最后却发现是为巨头做了嫁衣,自己什么也捞不到。不像美国的那些大公司,总是喜欢购买一堆小公司,中国的巨头却不这样,他们总喜欢什么火了,自己去做什么。
那么,未来的互联网创业者们难道就没有金矿了吗?
金矿还是有的,金矿就在于利用现有的技术和应用,去和现实生活相结合起来。这个结合,也主要三化:细分化、区域化、垂直化。(刘兴亮)
上周,CCTV新闻频道的《新闻1+1》栏目播出了名为“移动通信,不是移动‘收费’!”的专题节目,其中有对我的采访。

移动吸费,身边很多朋友都经历过。这方面,老百姓维权确实挺难,主要应该是以下几个原因:
1、老百姓受害,都是小金额的。
这和别的行业不太一样,别的行业可能一受害,可能就是几千、上万,但是移动这一块,一般就是几十块钱,比如说我在去年有一个月我的上网费用突然增加了100多,我要去维权,这个就很麻烦。这种一百多的也还比较少,更多的是几十块钱,很多人想几十块钱就算了,因为折腾起来很麻烦。
再举一个发生我身上的哭笑不得的例子。我给老人办了张神州行的卡,预付费的那种。后来才注意到话费有个三个月的有效期。一般来说,老人电话都很少,主要是接的多,所以往往都打不完。打不完的余额还是我的,但是我不能用了。要想用怎么办?移动10086答复:继续充值,又可以打三个月。这样,周而复始,永远打不完,越积越多。实在忍无可忍,实在不能再用这个号了,于是决定去移动营业厅去换个号。善良如我,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去想,换个移动别的号,把余额转过去总可以了吧。结果呢?我被告知,可以把余额转出去,但只能转到同一类型的号里去。意思就是:我还只能用这种三个月有效期的号码。
无语了,这是什么世道?直到现在,我的那些余额还静静的躺在我的卡里。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那些余额还属于我,但是我不能支配了。
2、存在法律盲点。
移动发展也就是最近这十来年的事情,而且法律总是对新鲜事物有一个滞后效应。我们目前的法律更多的是一些针对点对面的一些传播等等这样的,所以出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中国移动总是喜欢把这个责任推给SP(增值业务提供商),他说这是SP的责任,他去监管SP,他去管理SP等等这样一些说法。
3、移动很强势,在法律面前有优越地位。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看到的一份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通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工信部以及各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其中关于电信服务的申诉超过了19000人次,40%以上都是收费方面的申诉,中国移动以4566人次申诉量,成为被投诉收费问题最多的电信运营商。这个数字和移动公司高达5个多亿的用户数量相比显然并不大。
来自中消协的一份投诉分析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移动电话和电信的投诉已经位居投诉量第二,接连被曝光的事件似乎也在说明着这一数据。从屡被诟病的用户个人信息泄漏、垃圾短信、手机网络涉黄,再到“吸费门”事件和乱收费,移动电信领域的管理已经是个社会问题。
应该说既然投诉这么多的话,相关这方面的诉讼案件也应该非常多,但是我们看到各地的关于移动的案件数量还是比较少,至少是我们能够知道的,了解到的还是比较少。(刘兴亮)
世界杯,并不仅仅是来踢、看的。在球员纵横驰骋、球迷激情呐喊的同时,各种事关世界杯的营销手段也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目。据报道,央视广告世界杯的赞助商已经涵盖到通讯、服装、汽车、家电、金融服务、能源等多个行业,以至于有人笑言,中国广告代替中国足球挺进了世界杯。
——2010年的夏天,不投世界杯,还投什么?
与此同时,南非这个遥远的国度,也因为此届世界杯立马就显得与众不同起来了。神秘的非洲土地与四年一度的体育盛会的结合带来了一种颇具冲击感的新鲜的生活方式。
其实,人们看世界杯的心理一直在变化。过去世界杯的核心在于“竞技”本身,但是随着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及众多非专业足球观众加入到世界杯的观看大军当中,人们关注世界杯的内容也开始多元化。世界杯赛场越来越像是有自己风格和方式的一种“娱乐秀”。
圈内人都知道,体育营销只是一种手段,不论使用怎样的手段,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达到营销目的。著名营销专家科特勒把营销定义为“塑造并传递一种更高标准的生活”。而本人认为,“更高标准的生活”不是指生活质量,而是指生活方式。
生活质量只是物质的丰厚,生活方式是从心理到行为的改变,是一种社会意义的提升。生活质量是物品的拥有,生活方式是生活中的一种习惯行为。生活质量就像你拥有了高尔夫球场却不懂击球的标准姿势,而生活方式则是从这项运动中获得休养和满足。
那么,是什么一直在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呢?举例来说,可口可乐饮料刚进入中国时,没有人能习惯这个味道,但当时,对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国人来讲,可口可乐不仅表现了美国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满足了国人提高生活质量、让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的心理需求,进而带来国人由尝试到习惯的过程,映射了消费者在生活水平提高后,希望借此改变生活方式的消费心理。同样,记得十多年前,德国舒雅SCHIESSER叩开中国市场时,很多人在抱怨,就一条内裤,至于花上几百块钱么。此一时彼一时,凭借上百年的文化积淀,配以强大的营销攻势,最终在中国站稳了脚跟。舒雅传递着一种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身着舒雅不仅是生活品味的挑剔,一定程度上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可见,营销手段最佳诉求,就是传递一种 “更高标准的生活”,并让人找到群体归属感。
不难看出,体育营销是否获得成功,重点还是在于企业对营销的认知,是否能较好地传递出产品想要表达的生活方式,通过配合其他合适的营销手段,以最终能达到令消费群体的快速认知的目的。(刘兴亮)
世界杯是一个大Party,四年一次的难能可贵的大聚会。聚会中,有主角,有配角,有服务员,有调酒师。不管是谁,其中都能自得其乐,都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要你足够聪明,足够取巧。
1、进行社交和公关活动。
世界杯期间,我大部分比赛都不是家里看的,更多是在酒吧、会所之类的场所。有互联网研究圈子的聚会,有IT人的聚会,有媒体人的聚会,有公司的公关活动,有牌友的聚会,有球友的聚会……不一而足。这些时候,就是以世界杯的名义,行社交或公关之实。每个都在社交或被社交,公关或被公关。10个球迷8个“伪”,此时此刻,世界杯只是个社交工具。
2、埋伏营销。
百事可乐曾做了小广告,广告词是:“本次世界杯,百事一共签约了几名国际球星?”谁知立马就接到了国际足联发来的律师函。因为南非世界杯的赞助商是可口可乐,而非百事可乐,在国际足联看来,这种误导性陈述极有可能误导公众,侵犯官方赞助商的权益。百事可乐的这种行为,正是一些活动主办方深恶痛绝的埋伏营销一些企业不向活动组织者支付赞助费用,却通过各种营销活动,将其与重大活动建立某种联系。本届世界杯,趁机做这种埋伏营销的企业不胜枚举。
3、进行马拉松比赛。
本届世界杯的直播,解说员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公布一组球员跑动距离的统计。美国队和加纳队的比赛中,美国队的总跑动距离居然达到了148.231公里:其中司职后腰的小布拉德利,全场居然跑了16130米,防守时他能退到本方禁区充当第三中后卫,进攻中他又屡屡杀进禁区担任第二中锋,直到在比赛最后阶段,他竟然还有余力从中场向禁区内冲刺。头号球星多诺万也跑了15184米。他们不是来踢球的,他们是以世界杯的名义进行马拉松比赛。
4、怀旧。
在世界杯看比赛的期间,你怀旧了吗?怀旧的具体症状就是瞬间想起某个人,这个人可能是以前比赛的球员,可能以前以前看球的伙伴。比如英德大战那个争议球让人想起1966世界杯两队的那个争议球,感慨一场报应等了44年;比如每次看到有球员在点球大战踢飞点球,就想起了忧郁王子巴乔;看到有球员在点球大战中表现紧张,就想起了98世界杯时稚嫩的亨利躲在特雷泽盖衣领后面的情景;看到手球进球就会想到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再比如看到巴西和荷兰对决,就会想起98年世界杯两队相逢时是和哪一帮死党看的,又想起94世界杯时两队交战时捧着MM的手借势表白的情景……
5、精神寄托。
人不是非要爱情才能生活下去,但是毋庸置疑,有了爱情,人会生活的比较有精神。这就是一种精神寄托。一个人,一旦缺乏精神寄托就会变得闷骚,成天无所事事。而精神寄托的作用,就是让你每天有事情可做,有动力去做,充满期待和成就感。在世界杯期间,最好的精神寄托莫过于去粉一支球队,为她呐喊、为她高歌、为她哭泣。当然,你也一看把精神寄托看作一种情感宣泄,一种压力释放。
这一切,都是以世界杯的名义。(刘兴亮)
号称全球NO.1体育盛会的“世界杯”激战正酣,但对于众多的企业来说,如果“作秀”却成为了一个问题。
世界杯这码子事情,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就好像女人的例事一样,不来烦,来了更烦。
作秀这个词是个舶来品,属于新潮的说法。笔者手头有一本《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其正文中都没有“作秀”这个词,只是在末尾新增的40页粉红色的“新词新义”中才能找到它的解释。
当“作秀”作为一个词语进入词典以后,企业再进行简单的作秀已经没有意义了。一个妓女站在酒店门口以搔首弄姿的形式来吸引嫖客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同样,一个企业如果只懂得花费N个亿成为世界杯的顶级赞助商,那只能是打肿脸充胖子、赔本赚吆喝,比如河北的那家能源企业;或者天天去CCAV打广告?那只能便宜CCAV了。
说到作秀,就不得不提到我们广大的奋战在第一线的妓女同志们,她们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作秀事业。正如《喜剧之王》中的酒吧女,走大众的“风骚”路线不行了,于是又与时俱进地开辟了一条“清纯”道路,因此,扮学生妹的生意很是火爆。因此,各大企业必须虚心的向妓女同志们学习,主要是学习她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宣传,老套的不要,新奇特的欢迎。剑走偏锋者往往能出奇效,且成本较低。
作秀就得作新奇的秀,这一点,足球场上曾经有个很好的榜样:在巴西的一场足球比赛中,当裁判准备把一个球员罚下场时,他掏出竟然不是红牌,你猜是什么?想不到吧,是一条性感的红色女性内裤。如果,红色的性感内裤上再印上一个红色大眼晴,会对企业是个什么样的宣传效果?
再比如打打美女球迷的主意。美女球迷已经成为世界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将手机放在胸罩间而狂放为巴拉圭加油的超模拉里萨-里克尔梅更是用她震撼世界的创意成为南非世界杯最受瞩目的女球迷,有媒体甚至将她视为南非世界杯迄今为止最大的明星。拉里萨-里克尔梅的创意表现让她在全世界球迷面前“一炮走红”,对于自己将手机放在胸罩内的原因,拉里萨-里克尔梅的解释简单而质朴:“我把手机放在胸罩里边是因为我浑身上下都没有放东西的兜啊。”如果,某个手机厂商能够借势的话,肯定会有非常好的效果。
哈哈,学学人家内裤裁判和手机胸神吧!(刘兴亮)